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公司开发的由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培训中心大楼工程项目,现向我队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为10日,自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日,如发现该项目仍存在欠薪情况,可径向我队反映(联系电话:0763-3939076)。公示期内我队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的,将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同意退还工资保证金。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