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广东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落实第一责任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的工作目标,立足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2022年12月27日,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永华主持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会,还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报告精髓,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方式开展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二是抓好抓实学习贯彻工作。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三是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钟敏杰局长结合工作职责或单位工作要求,以《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推进法治清城建设》为题开展第四季度专题党课。要求全体党员自觉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并撰写心得体会。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广东省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学习由应急管理部政治部举办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培训班。通过以上率下、以上促下的方式,带动全区将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结合《检察建议书》精神,联合其他部门一起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同时要求企业配合做好禁毒、货运、垃圾分类、疫情防控、有限空间安全、汛期安全、防诈骗等相关工作。二是7月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均达98%以上。三是不断加强法治阵地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依托2022年广东应急普法“线上”马拉松活动,组织宣传利用清城政法、清城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和清城司法法治号网络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并且不定期进企业进行禁毒、食品安全等普法宣传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将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工作,及时完成年终述职报告抄报工作。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党组会议上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
(三)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三、2022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使命规定》,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各项职责的落实。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亲自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使命,进一步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状况进行跟踪问效、考核评价,充分发挥党委和领导班子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和主导作用。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机制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局内执法、普法中心工作,将“谁执法谁普法”、依法行政、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等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全力推动。二是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局内法规股牵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履行协调职能,细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并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政府法治日常工作。三是加大协调推动力度。局内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实施计划,建立台账、强化检查,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制定并印发了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城安〔2022〕17号),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清远市清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城安〔2020〕10号)的要求,大力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不断促进全区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由我局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办理办结本单位全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转移力度,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监管清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有关规定,对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的条件和环节进行清理,优化和简化了审批程序,目前我局12个行政审批事项中11个事项时长压缩到即办件,即办件占比92%,达到100%网办深度IV级,承诺期限压缩率超过90%。
(五)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贯彻落实《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内容格式、发布等程序合法规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和检查工作。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均依据发文程序、发文格式制定并报区政府备案。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保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利用区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我局今年共发布工作动态156篇。
四、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文明、人性执法相结合,加强执法联动,强化执法保障
(一)依法公告执法委托事项,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合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委托8街镇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我局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的类型、时间以及工作机制等,并分别在省司法厅执法公示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市司法局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以及我局门户网站公示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信息;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截至10月30日,共开展检查722家次,皆有影像记录;进一步加强两级法制审查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查,将依法可以不予立案处罚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执法案件坚决退回撤销,确保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裁量适中,不出现过度执法、加重处罚以及“为处罚而处罚”的情况。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
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对我局已有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核工作,梳理出需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并召开会议度规范性文件进行讨论,将任务分解至责任科室,责任到人。2022年截至10月30日,共开展案审会18次,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2宗,行政诉讼案件7宗,审查执法案件69宗,审查合3份。共检查企业722家次(包含检查、复查次数),发现隐患1038项,已落实整改959项。共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58宗、结案36宗、经济处罚1864.0719万元
(三)严格执行内部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推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并严格落实。目前,我局执法证旧证换新证工作正在跟进中,换新证后持有执法证的人员有24人。二是加强执法培训,组织举办全区安全生产执执法业务培训,统筹安排执法业务骨干和邀请市局相关专家授课,指导各街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学习掌握执法检查流程及办案程序等业务知识,提高相关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通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教育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规范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并严格按照裁量标准确定处罚数额,避免同案异罚、宽严失度、执法不公等现象。确保处罚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裁量适中。五是规范加强我局信用体系的建设。重点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六是结合区委区政府《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清城府办发〔2021〕8号)相关要求,通过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聘请专职法律顾问2名等做法,规范开展法律咨询、处理行政纠纷及案件审查,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提高执法人员法制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四)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处理力度,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对本年度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今年我区共发生24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3起,建筑施工6起,道路交通11起,其他行业4起。二是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作出查处。三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清府〔2019〕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扩大清远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清府函〔2020〕184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局加大打非工作巡查力度,由于清城区自2021年1月20日开始已实行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杜绝了此项违法行为,目前在我区范围内暂未发现非法生产、经营、销售烟花爆竹情况。
(五)认真落实《清城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严格落实“双随机”工作机制和“三项制度”,形成闭环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性质恶劣企业的曝光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分别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清城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网、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平台进行网络公示,共公示违法的“清远道顿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达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等27家企业,在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上报违法典型案例6宗作为反面教材并及时通过“双公示”平台上传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
(六)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做好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引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建立健全的“公开亮权”运行机制。将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安全监管的职责范围、政策规定、自由裁量标准、工作程序、办事时限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与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责任,深化复议与诉讼良性互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今年我局依行政处罚当事人申请共召开听证8次,作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机关参与行政复议共12次。
(七)落实“一站式”服务
我局17项政务审批服务事项100%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由服务大厅实行综合受理和出证,100%全流程网办,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办的方式或到办公窗口,实现“一次办证,一次解决”;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容缺受理制度,及时出具书面受理回执。截至11月25日,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55宗,其中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55宗、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7宗。
五、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全面开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落实普法任务
一是联合清远日报社开展“学习党史办实事,安全发展齐参与”安全在身边直播。二是联合清远邮政公司清城分公司联合开展“学党史 知党恩 跟党走”主题书信活动,面向全区小学生进行征文,并在书信上印有乘坐电梯安全知识、防溺水安全知识、校车安全知识、校园消防安全知识等四个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图画,让学生更好的了解安全的重要性,并以写书信的方式引导学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努力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活动共计派发2万份书信。三是开展了以“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主题的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了浓厚的“防灾减灾”宣传氛围,并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强化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防灾减灾知识得到了大力普及,为促进我区群众安全意识的提高起到推动作用。
(二)加强基层法制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为切实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我局在以下几个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重大节庆假日安保维稳工作,确保节假日前后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组织动员各街镇(场)及各行业安全监管责任部门以更高的要求,更扎实的作风,更大的担当,为全区的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按照2021-2025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施《清远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若干规定》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按计划、按步骤推进。2022年结合《安全生产法》的颁布,通过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和自学等形式,学习了《民法典》、《安全生产法》、《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有公职人员均参加了省普法办统一组织的学法考试,优秀率100%。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法治教育网的执法人员考试,成绩优良。三是在执法过程中坚持说式执法。对于一般性也是最大量的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由现场执法人员及时处理,化解于现场日常管理,同时在行政检查、行政执法过程中贯彻普法宣传,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及人民群众。三是我局依法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事项,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全年办理12345平台受理案件共8件,处理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
一是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本)、《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正本)等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二是邀请安全专家开展线上主题讲座,内容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企业主体责任七项职责解读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面向广大市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和抖音等新媒体,通过播放安全公益宣传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开设安全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基本保证了在媒体不间断有声音、有图像、有报道,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安全素养和安全意识。
六、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技术手段、基础装备等方面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快速应急处置危机的需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还不够成熟,虽然已使用广东省执法信息系统来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但是相关系统开发有待优化。应急指挥系统及监管、监测、预警、预防工作急需加强。
(二)应急预案体系不够完善,针对性不强。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区很多单位的职责都有了调整,但从区到街镇的“防汛防旱防风防冰冻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至今还未修订完毕,应急预案体系、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仍存在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三)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案卷材料的规范书写以及自由裁量方面水平需要提高,进入2022年以来,我局提请区司法局复议和诉讼案件明显增多,执法人员需提高自我业务水平,更好的完成职责。
(四)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待提升。对灾害的分析不够及时,对可能造成的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及城镇内涝的后果分析预计不足,需要从思想、组织、抢险力量及防汛物资等多方面提高。基层应急指挥中心设备系统较为落后,信息共享程度不足,不能满足部门联动需求。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广泛的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治水平。二是加强法治意识。开展多渠道、大力度的安全宣传教育,树立企业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人员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依法严格监管、严肃执法、严厉问责。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
特此报告。
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