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
目录》的通知
局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我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求,对照“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我局制定了《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清远市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2日
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根据我局“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内容,对照梳理编制成《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如下:
1.编制全区工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及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发展专项规划;
2.制定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及相关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3.制定推进全区工业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重大政策措施;
4.制定全区工业能源节约重大政策措施;
5.制定促进全区非公有制工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6. 制定全区信息化应用促进政策;
7.其他需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
听证事项目录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省政府令183号)、《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定职权范围内应组织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成《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如下:
1.编制全区工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发展专项规划;
2.制定和开展促进全区工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及其相关产业发展项目;
3.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地方性法规建议草案;
4.制定实施全区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重大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
本听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股室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每年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进行一次梳理,并及时向局办公室提出新增或调整听证事项,由局办公室汇总补充完善本目录。
未录入本听证目录,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应当组织听证。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对听证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