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的工作要求,6月13日,由肇庆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组长,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业务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到清远市清城区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交叉检查。
检查中,联合督导组深入清远市清城区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督导,通过听取企业自查情况汇报、查阅工作台账、现场核查检查等方式,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试行——广东版)》要求,重点围绕安全基础管理措施、本质安全设计、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安全检查、电仪管理、消防与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督导组向属地监管部门和企业逐一反馈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同时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正视本次检查发现问题,切实通过整改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下一步,我区将实时跟踪企业整改进度,督促企业逐项分析研判、整改落实,实施整改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