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11月2日下午,清城区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黄桂棠同志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何瑞能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强调讲话。
会上区司法局局长、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龚明同志汇报近三年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区司法局副局长、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委员何伟健同志向委员会成员解读《清远市清城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议稿)》《清远市清城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审议稿)》,与会委员集中审议一致通过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何瑞能常委指出,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已经正式成立,各成员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何瑞能常委强调:一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二各成员单位要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契机,在完善体制机制、严格公正执法、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矫正质量、夯实基层基础上精准发力,保持清城区各项工作处于全市“排头兵”的势头。三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尽其责、用好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多方力量高效协同、整体推进的强大工作合力。
最后,黄桂棠副区长要求与会委员在会后要迅速将本次会议精神向本部门主要领导汇报,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共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