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后者相对于前者而言,价格较便宜,周边环境较成熟,因此受不少人的青睐。但二手房的按揭条件并不比一手商品房宽松。近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因按揭不成,导致二手房交易不成功的案件。
张某诉称其通过中介公司向梁某购买一套房屋,并约定在签订合约后支付定金10000元及中介费8000元。同时约定由梁某及张某提供材料给中介机构办理商业贷款手续。合同签订后,银行却以张某超过60周岁为由不予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导致无法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张某认为中介公司并未为其顺利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故要求返还定金及中介费。多次协商未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买卖合约并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买卖合同》约定张某以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余款30万元,但因张某年纪已超过60周岁,银行不受理其按揭申请,由此认定为是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同时合同还约定,中介公司除了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外,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还需配合、协助买卖双方完成交易的各项事由。中介公司作为一个专业中介机构,在促成交易并签订以银行按揭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合同前,有义务了解张某是否具备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条件,并向其履行告知义务。中介公司作为专业的中介机构,应知道张某(已年满65岁)难以办理银行按揭,仍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公司是不符合勤勉尽职的居间人义务。所以张某要求中介公司返还8000元服务费、梁某返还10000元定金应该得到支持。
按揭购房应注意的重大事项:房屋的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竣工年代与贷款年限、贷款银行的选择、还款方式的选择、收入证明及还款能力、贷款的成数及利率、借款人自身相关情况(个人信用情况直接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目前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信用卡、房产抵押贷款和其他类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