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以下简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本单位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有疑问,请与市社保局清城区直属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三号区66座3楼;邮编:511515;电话:3379623)。
一、概述
在过去一年里,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城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方式,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公开,我局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工作,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指导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全局各股室均配备了1名专(兼)职信息员,协调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资料的及时更新,逐渐形成高效运转的政务公开机构组织。
(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政务信息,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形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的体制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三)打造政务信息公开服务队伍和窗口。一是加强内部学习,提供优质服务。组织我局各部门负责人与信息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程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礼貌用语和微笑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二是推行“一站式”服务,根据社会保险业务工作需求量大的特点,在我局二楼设置22个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四)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编制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务公开信息资料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公开的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编制和修订了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办事指南及联系方式,在高新区·清城区网上办事大厅上公布123项业务,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五)搭建形式多元的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开展政务信息电子网络公开。在办事大厅设置电子信息屏,在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子网站(网址:http://qc.qysi.gov.cn/)建立政务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回复群众网上咨询。二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结合社会保险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在电视、报纸、电台、微信公众号及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网站进行相关宣传报道,树立社会保险部门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三是结合社会保险扩面和专项稽查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与群众面对面的优势,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同时,发放宣传手册,有针对性地宣讲、解读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四是实行挂牌上岗、亮牌办公。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要求上班时间配戴工作证,办公桌上摆放岗位职责牌。五是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统一佩戴工作证上班,党员干部还要佩戴党徽,这不仅使大家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而且更有利于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让工作人员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觉,认认真真做好工作,全心全意服务人民。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在高新区·清城区网上办事大厅网站信息公开的情况
我局公开社会保险业务123项。
(二)在网站发布信息情况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网站发布、更新300余条社会保险信息等各类资讯。
(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媒体平台投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等社保内容宣传,一是在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帮》、《清远新闻》、《百姓关注》等栏目前后播放15秒关于社保内容的公益广告片;二是在FM97.8、FM88.7电台上播放社保公益广告;三是在“清远头条”公众号上推送社保内容宣传;四是在数字电视EPG广告平台转台和开机画面播放关于社保内容的公益广告;五是在公交车上播放关于社保内容的宣传。
(四)通过传统宣传方式发布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公布栏、电子信息屏、短讯平台、微信公众号、社会保险宣传派发单张和发放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发布信息约70万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由于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内容丰富、覆盖面广,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依法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8年未产生政务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以及未收取政务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与业务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少,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三是主动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普及面还不够广泛等。
今后,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悉心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方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社会保险政务公开的新局面。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实施和监督考核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制度化。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社保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窗口、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把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做好;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人员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四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细则。深化政务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事项工作。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