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了《清远市清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清远市清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为推进政务公开,便于全社会更好地理解“两个规划”的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两个规划”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两个规划”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源头推动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清城区政府高度重视“两个规划”编制工作,区妇儿工委严格对标对表国家妇女儿童纲要、广东省妇女儿童规划和清远市妇女儿童规划,从2021年启动新一周期“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34个成员单位及5个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并联合有关专家深入调研,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意见征集,广泛公众征集意见。规划编制组以省、市规划的修改稿为基础,并对照《清远市清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的目标要求,形成我区“两个规划”初稿。经过三次(含一次书面调研)征求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意见,2022年5月23日,区妇儿工委办召开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专家论证会,邀请我市教育、卫生、法律、财政等行业专家进行论证,结合专家意见建议以及第四次征求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意见,修改形成了“两个规划”审议稿。2022年6月17日召开区妇儿工委全体会议审议,原则上通过“两个规划”审议稿。2022年7月26日,“两个规划”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最终印发稿。
二、主要内容
“两个规划”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个部分。
妇女发展规划设置了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76项主要目标和86项策略措施。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重点提出“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推动男女平等的婚姻家庭关系和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构建,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及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大力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生活圈”,完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政策,落实产假制度、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实施父母育儿假,推动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
儿童发展规划设置了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3项主要目标和78项策略措施。增加了“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领域,重点提出在交通、居家、校园、网络、食品药品用品等方面创建儿童安全环境监测、报告、控防体系,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体系的构建。完善落实儿童监护制度,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的理念,将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同时,儿童发展规划还将上一期规划中的“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修改为“儿童与发展环境”领域,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提出具体目标,打造一批儿童友好医院、学校、公园、图书馆、文化馆、农家书屋等,拓展儿童友好活动空间,以满足母婴、儿童对公共场所特殊公共服务设备设施的需求。
三、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两个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贯穿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两个规划”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的根本任务,推动性别平等、儿童优先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二是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优先原则。“两个规划”统筹兼顾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利益,关注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关注“一老一小”问题,提出提升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等目标和策略措施。强调重点保障特殊困难妇女儿童群体权益,强调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为更好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妇女发展规划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儿童发展规划增加了“儿童与家庭”领域。为进一步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成长,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儿童发展规划增加了“儿童与安全”领域。
三是突出清城特色。强调清城区的实际情况,将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划精神,落实到清城的现实背景、客观要求和发展趋势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保证规划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