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中旬,市民朱女士致电公证处咨询窗口,希望为其常年卧床的父亲及负责照料的母亲办理委托公证。朱女士表示,其父亲因患病行动不便,母亲需时刻陪伴照料,难以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值班公证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告知可提供上门服务,但需材料齐全且当事人意识清晰。朱女士确认父母意识清楚、表达自如,并于当日下午携所需材料前来申请。
审核过程中,公证员发现朱女士父亲持有残疾人证。经核实,朱老先生因长期患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已依法申领残疾证。公证员通过电话与朱老先生确认其思维清晰、能自主表达意愿,符合办证条件。鉴于当事人为残疾人,立即启动残疾人绿色通道,承诺提供上门服务,并依规减免50%公证费。
次日上午,公证人员如约前往老人家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核实两位老人身份,详细了解家庭情况与公证意愿,认真制作询问笔录。公证员逐字逐句宣读委托书文本及笔录内容,确保两位老人充分理解各项条款的法律意义后,协助其完成签字、按指印等手续。全程服务耐心、细致、尊重,切实保障无障碍沟通。
此次上门办证是清远市城中公证处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缩影。通过延伸服务窗口至群众家中,有效破解残疾人因行动不便无法到现场办理公证的难题;主动减免费用,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彰显公共法律服务的温度与担当。
下一步,清远市城中公证处将持续聚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服务需求,完善上门服务长效机制,扩大减免政策覆盖面,让更多行动不便的群众享受高效、便捷、温暖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