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和《行政审批业务委托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清远服务区南区加油站、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清远服务区北区加油站等39家单位依法申领、延期或注销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的公示(2024年7月至11月).xls
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