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城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八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6年3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财政局党组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由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区财政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压紧压实“党组主导、班子主抓、股室主办”的三级整改责任体系。
(二)细化整改举措,压实整改责任
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深挖问题根源,建立整改台账,将整改任务分解至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严格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工作机制,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对进度滞后问题及时预警、靶向督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严抓督导跟进,深化对照检视
把巡察整改列为全局重点督办事项,定期召开党组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进展,研究破解堵点难点问题。扎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问题深入对照检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强化抓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补齐制度短板,新制定7项工作制度、修订完善1项工作制度,推动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将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整改从“点上改”向“面上治”延伸。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方面
1.强化理论学习。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月固定开展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固定议题。二是强化学用结合。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实践研讨”机制,聚焦财政重点业务工作,组织班子成员及各业务股室人员,紧扣“十五五”规划、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市委专项行动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
2.从严抓实财会监督。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强化内部业务股室协同联动,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二是深化联合监督检查。联合区审计局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专项检查,推动基层财政管理规范透明;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开展“送课上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持续推进“组账镇代管”工作,截至8月底,全区完成委托代理协议签订2041个,签订率99.6%;已开展记账2043个,记账率99.61%,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四是深化成果运用。实行“交办—整改—核查—销号”闭环管理,深入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纸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开展权属资产全面清查。成立物业专项巡查小组,明确人员分工、核查标准及工作时限,对权属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二是动态更新台账。在实地清查核验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完善公建配套用房内部管理台账;联合各镇街及区内相关单位,开展全区资产摸底和核查工作,健全完善全区资产登记台账。三是分类推进资产盘活利用。依托线上平台公开招租,探索资产盘活路径,降低闲置比例;统筹优化资产调配,提升公配用房使用效能。
4.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一是加大对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2025年度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借助广东省政府智慧云平台,对采购项目主动开展事前、事中的监督,降低采购单位的行政成本。二是加强采购政策解读与业务培训。组织举办全区2026年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共78个采购单位87名采购业务经办人参训。
5.全面强化财政投资项目审核管控。一是强化项目结算审核。统筹开展项目“回头看”专项复核,健全审核与过程监管联动机制,落实“编审分离”与“多级复核”的刚性约束,强化现场踏勘、档案留证,保障审核结果真实合规。二是健全评审制度。印发清城区财政投资审核管理等制度文件,对财政投资评审范围、部门职责、评审流程、评审时限、异议处理等作出系统规范,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指定专人跟踪上级政策变化,定期开展制度适用性评估,确保制度与业务实际高度适配。三是优化考核管理模式。推行量化考核与负面清单管理相结合模式,压缩主观评分空间。加强日常考核评分管理,严格落实“一项目一考评”制度,今年已对252宗项目建立单项考核原始台账,为年度考核提供详实数据支撑。
6.强化国企监督指导工作。一是加大国企发展推进力度。结合全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区国城公司实体化运作,全力支持推动区顺拓集团发行公司债券。二是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完善制度配套,通过学习外市资产盘活经验,指导区属国有企业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办法,扩宽招租渠道,推进资产信息化建设。三是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不定期针对国资国企开展业务培训,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提升董事会治理效能,围绕党风廉政、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加大对国资国企的监管力度。
7.深化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一是加强事中绩效评价。要求预算单位定期报送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项目进度信息等情况,并对上报信息逐项审核、逐条核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实行跟踪监控,提高资金监管力度。二是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实行“自主评价+委托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从严规范第三方机构委托、过程管控及报告复核,组织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实操能力。
8.统筹“百千万工程”资金保障。一是强化资金要素保障。紧扣“百千万工程”等中心工作保障重点任务资金需求,密切关注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导向做实项目储备,提前谋划、精细打造项目库。设立“百千万工程”资金专户,完善专项资金收支台账,提升资金支付效率。二是强化工资补贴全流程监管。落实“一卡通”事前资料收集,依托数字财政系统监控资金流向,同步开展自查自纠。
9.持续强化专项债监督管理指导。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与业务指导。向各部门印发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文件汇编,加强对专项债券在“借、用、管、还”方面的指导。二是压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深入研判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制定资金管用计划,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按计划用好债券资金。
10.严格控制和消化暂付款。通过增加非税收入、加快土地出让、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统筹预算资金有序消化存量暂付款。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厉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新增暂付款。
11.抓实罚没财物监管工作。牵头制定本级罚没财物处置工作指引,明确处置审批、台账报备管理等工作要求,同步建立专项监督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2.切实锤炼严实工作作风。一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规范公务用车经费管理。结合车辆运维实际细化预算编制,科学核定年度运维费用,完善费用结算机制,切实提升车辆运维经费使用效益。二是锤炼严实学风文风。明确述职报告撰写要求,严把质量关,将述职质量纳入党建考核和书记履职评价指标体系。三是严守数据审核关口,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预算公开数据“填报—初审—复核—终审”四级审核工作流程。
13.持续增强服务群众和企业意识。一是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提升群众办事体验。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妥善处理信访、政务热线诉求。推行网上办理,将公积金提取、贷款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业务完成同比增长率15.8%,贷款类业务完成同比增长率27.3%。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相关业务培训2次,进一步强化前台岗位突发事件处置及舆情应对能力。二是做实资金保障服务,提升涉企服务质效。动态跟踪涉企资金拨付进度,积极履行资金拨付监督职责,已完成13项奖补资金的拨付。
14.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修订完善制度流程。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将事前事项审批流程、事后支出流程分离,明确各环节责任与流程并严格执行。二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移交、登记、处置的全流程监管,明确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针对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重点资产,定期开展固定资产内部盘点核查。三是完善资料归档与日常审核监督。归档资料做到一人一签、一事一档,确保入账资料完整可查;健全物品发放流程,强化日常审核监督,对各类凭证实行事前审核、事后抽查、每年自检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15.补齐业务流程规范短板。一是优化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加强政策法规文件学习,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资产处置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批并加强资产信息化管理。二是规范土地收储程序。全面梳理土地储备工作流程,明确“先批复、后委托”刚性要求,建立审批节点台账,实行出让方案分级审核,重大事项经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全面提升工作规范性。三是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明确经办人责任,所有合同签收必须由经办人亲笔签名确认,确保合同流转全程可追溯。每年年底开展“回头看”,切实强化合同全流程闭环管控。
16.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一是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全面梳理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保应采尽采、程序合规。截至8月底,共依法依规完成采购事项21项。二是完善采购事前审批机制。完善采购计划事前申报、审核制度,所有工程及设备采购须先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分析研判。2026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审议工作机制3项。二是加强排查整治。制定区财政局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统筹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国企领域“四风”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区财政局机关财务资金、项目审核等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派出工作人员列席区属国企班子经营会议21次,指导企业完善出台制度机制5项。四是加强警示教育。截至8月底,共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1次,党员领导干部讲党纪专题党课2次,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2场,到清远市廉政教育基地实地参观1次。
18.做实党内谈话工作。一是完善谈话工作方案。严格按流程制定党内谈话工作方案,聚焦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精准设置谈话内容。二是提高谈话针对性与实效性。对正股级以上干部、重点股室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任职人员四类对象,分级分类开展党内谈话72人次,建立整改落实台账。
19.抓实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强化党支部委员会作用。科学设置支委会会议议题,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支委会主要职责,压实支委班子责任,建立决议事项工作台账,逐项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跟踪督办复盘。二是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明确党支部书记为规范化建设第一责任人,将“三会一课”落实、会议记录规范、组织生活质量等纳入党支部抓党建述职报告与绩效考核;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建全参会考勤与补课机制;明确支部会议记录归档要求,对不规范问题限期整改。三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细则,将党组审核把关列为接收预备党员的必经程序;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线上研学,主动与区直工委、兄弟单位开展党建业务交流取经。
20.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关键岗位轮岗交流机制。开展关键岗位拉网式排查,建立干部岗位任职台账,制定分期轮岗计划,落实任职预警提示与超期轮岗交流机制,抓好后备人才培养。二是规范党组人事议事管理。严格遵循集体议事决策程序,健全人事事项回避机制,明确会议记录标准,做好记录纪要归档工作。
21.从严抓好因私出国(境)管理。一是严格出国(境)审批管理。规范出国(境)审批流程,明确出国(境)审批要求,严禁擅自提前出境、延期滞留。二是健全常态化监督核查机制。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发现存在信息错误、超规定时间出国(境)等问题将退回处理,不予审批。定期比对审批信息与实际出行情况,对未按规定执行、信息填报不实的及时通报整改,并进行谈话警告。
(四)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面
22.盯紧巡察整改后续跟进。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构建层级分明的责任落实体系,建立常态化整改调度复盘机制,动态跟进问题整改进度。实行清单化、销号式闭环管理,有效破解整改推进不实、落实不力等问题,保障各类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细化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并严格规范执行,不符合要求、手续不齐全的议题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三是规范会议记录管理。细化党组会议记录工作标准,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撰写、整理、校对、归档等工作,确保会议流程合规、记录真实完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正确发展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打基础、利长远、出实效上,坚决杜绝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防控廉政风险,对已销号问题不定期抽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提醒谈话,把严的基调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
(二)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巩固整改攻坚态势
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松劲情绪,继续保持现有整改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履行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职责。区财政局党组书记持续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整改后续进展汇报,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亲自督办、限期落实;班子成员持续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一抓到底。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中长期推进的事项持续跟踪,紧盯不放,确保整改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三)深化成果转化,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将巡察整改与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紧密结合,以整改促进业务规范、以业务检验整改成效。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和日常监管手段,聚焦财政收支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完善业务流程标准。常态化开展财政业务培训练兵,提升干部依法理财、科学履职的专业素质。树立实干导向,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10月9日至11月8日。联系方式:0763-3939991;邮政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清碧路2号区财政局903室。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党组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