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清理工作的部署,我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件,现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清城区农业农村局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