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修改稿)》于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8日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没有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