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6〕316号)及《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清城区相关工作部署安排,我局组织编制了《2026年清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项目》(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8月20日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书面等法定形式的意见或建议。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