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清远市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和经费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清城教〔2023〕90号)要求,自2023年秋季实施,三年有效期即将界满,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