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现场核查,清远市清城区华清音艺学校办学条件已不符合现行办学规范要求。我局已依法作出不予延续办学许可的决定,并正式送达该校。该校所持《办学许可证》(教民244180240000138号)有效期至2026年7月13日,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得再开展任何办学活动。如继续违法办学,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