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面向社会招聘1名专业技术类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人员,需在2026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按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具备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
(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六)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四、人员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层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4〕102号)的规定执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网上下载填写《2026年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1)(表格须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蓝底照片2张、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招聘岗位“其他要求”中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可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就业推荐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上述资料到清远市清城区下廓二街158号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大楼701室进行现场报名。
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二)资格初审采取报名现场核查的方式。
报考对象不能提供相应原件材料核对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报名。
(三)注意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用书。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笔试现场。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试地点及交通路线,自带黑色签字笔及2B铅笔等考试用具。开考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室。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等能力水平。
4.面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报到,未按规定报到或进入试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应聘者本人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后,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核凡提供虚假证件或刻意隐瞒部分家庭成员情况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招聘工作的各项环节情况如笔试通知、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城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除发生递补情况时电话通知外,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所填写联系地址以及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免发生递补情况能及时接听电话。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3-3939105。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