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决策、民生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府〔2014〕52号)等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银盏水库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林场蕉坑村,现状承担防洪、灌溉等重要功能,是清城区重要的中型水库。为全面落实国家“幸福河湖”建设战略部署和广东省《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区域水生态治理与民生福祉提升需求,进一步推动银盏水库水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河湖健康生态,我局拟依托银盏水库水利工程、水域及岸线资源,充分挖掘水生态禀赋与水文化内涵,实施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水库幸福河湖综合提升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库新建巡查通道约2.56千米、实施岸坡生态修复约5.79万平方米、新建护岸约0.72千米、水事巡查执法船只上落点2处、水上智慧生态系统20套,水生生物放流平台1座,水库支流生态治理约400米,智能化系统1套,数字化管理系统1套及相关水利配套设施,同步开展水库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着力打造防灾减灾和多功能水生态治理项目。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项目特点,重点围绕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等。凡项目涉及的群众,都可纳入调查范围。
三、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1.公示时间: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9日
2.公示期间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估责任单位、编制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国城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151号新城之光碧桂园13号楼A二层自编203
联系人:郑豪杰
电话:0763-3938336
评估责任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下廓二街158号清城区水利局601
联系人:陈思铭
电话:0763-3939110
编制单位: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4层06号(住改商)
联系人:黄丽娣
电话:0763-3322030
电子信箱:464284248 @qq.com
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