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飞来峡镇项目区实施规划》已获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清自然资管制函〔2026〕5号)。
飞来峡镇项目区以“先拆后建”模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复垦地块已于2020年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验收通过,经验收确认复垦面积 256.67 亩(清自然资管制函〔2020〕41 号);实施规划方案涉及建新地块位于清城区源潭镇大龙村、大垯村、松塘村,面积共244.49 亩,现予以公示。
附件:1.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飞来峡镇项目区位置图
2.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飞来峡镇项目区实施规划基本情况表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