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局1名行政执法人员因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遗失证件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执法单位
证件有效期
1
唐剑华
男
执法证
19180119005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8年4月18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行政执法证件即时作废。
特此声明。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