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和三十一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精豪新型建材厂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418002009087120032426)已过期无效,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拟对该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4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反馈。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精豪新型建材厂已按规定履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法定义务,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特此公告。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