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清远市和秧合社农旅项目(二期))》已于2026年1月28日获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
通过编制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将清远市和秧合社农旅项目(二期)范围线内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的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商业用地),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可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咨询,咨询电话:0763-3344020。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清远市和秧合社农旅项目(二期))公示图纸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