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8日印发的《清远市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版)》(清城府办发〔2019〕8号)(以下简称《办法》)部分内容已不适应上级文件精神,对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清远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修订)》(清府办〔2025〕15号)文件的修订,我局牵头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完成部门征求意见以及公开征求意见后,将《办法》(2025年修订)提请区政府重新发布实施。
现向社会公众征求《办法(2025年修订)》(稿)修订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4日,为期7个工作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将需要修改的条款及理由,通过书面、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到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三楼清城区卫健局收
邮政编码:511500
联系电话:0763-3939135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稿)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