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公布实施我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5号)文件通知,上级下达我区2025年度商品林采伐限额161047立方米。目前商品林采伐限额已使用134059.2立方米,剩余采伐限额26987.8立方米。
2025年清城区商品林采伐限额分配使用台帐.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