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办函〔2025〕18 号)等规定,经报名、考察、征求意见等程序,拟聘任王少芬等10名律师担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为三年。现将拟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5年9月28日至9月30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方式向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反映拟聘人员不适合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况,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于匿名电话、信函,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3939317
联系邮箱:cqsf528@163.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5楼536室
附件: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2025-2028年)拟聘名单
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
2025年9月28日
附件: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2025-2028年)拟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