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深入推进整治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问题等群众身边实事的工作部署,为推动农村供水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从严向基层延伸、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力,以监督之力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局决定开展农村供水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农村供水领域相关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全区农村供水领域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管理、管护责任落实、供水服务保障等各环节突出问题。
(一)工程建设质量方面。农村供水领域在建、已建工程违规审批、招投标、转分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验收、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
(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农村供水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超范围开支、贪污侵占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管护责任落实方面。农村供水运行管护设施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排查整改不到位、设施设备抢修不及时等影响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的违规违纪问题。
(四)供水服务保障方面。农村供水管护责任落实、水费收缴、维修费用收缴等违规违纪问题,对群众合理反映用水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解决不及时不彻底等作风问题。
二、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0763-393911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受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下廓二街158号清城区水利局601办公室,受理方 式:举报人可通过现场举报、邮寄信件等方式进行反映。
三、受理须知
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要有理有据,应尽量详细提供涉及问题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佐证资料,以便及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伪造证据,禁止借机诽谤诬告陷害。如有上述行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也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相关基本信息安全,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