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现将2025年第三批9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和2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公布:
一、9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
(一)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60197272Y,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六石小区中学北路8号六楼606室(自主申报)
2.法定代表人:金向红
3.主要违法事实: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包给东莞市翼鹏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新何碧桂园项目水电安装工程存在拖欠63名工人工资共1563485.52元的情况,我局已对东莞市翼鹏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其仍未依法支付欠薪。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应依法承担清偿责任。我局于2025年4月18日对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限期责令改正指令,要求其清偿欠薪,但其逾期未改正。
4.相关处理情况:我局于2025年5月27日对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告知,其仍拒不改正。我局于2025年6月17日对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二)深圳市鹏鑫乔劳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深圳市鹏鑫乔劳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Q3TJ15、91440000214401707F,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盛龙路16号远洋新天地水岸花园9栋2301、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B栋5楼
2.法定代表人:张阔、易文权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6月24日,有工人向我局反映在清远长隆长颈鹿酒店项目做空调安装工程被拖欠工资的情况。经调查,清远长隆长颈鹿酒店项目总承包工程机电专业分包安装工程系由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专业分包给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将项目123号楼及地下室通风工程劳务分包给深圳市鹏鑫乔劳务有限公司,现该项目存在拖欠10名工人2025年2月-6月期间的工资共302355元。该事项有工人提交的投诉登记资料、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和该单位提供的盖章确认的欠薪工资表,欠薪事实清楚。
4.相关处理情况:我局分别于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9日对深圳市鹏鑫乔劳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作出限期责令改正指令,但上述2家单位逾期拒不改正。我局于2025年7月30日对上述2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告知,其仍拒不改正。我局于2025年8月22日对上述2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三)广东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远核力环能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广东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远核力环能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4MA55GG546Q、91441802760602741A,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凤凰大道189号电白碧桂园21号楼180802室(自主申报)、清城区龙塘镇金沙工业区
2.法定代表人:柯超豪、黄武坚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5月,清远市核力环能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材设备新建项目的工人陆续向我局反映被拖欠工资的情况。经我局调查,该项目系由建设单位清远核力环能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包给广东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总承包单位拖欠136名工人2023年12月-2025年5月期间的工资共2414996.6元,欠薪事实清楚。
4.相关处理情况:我局分别于2025年5月18日、2025年6月18日对广东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远核力环能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出限期责令改正指令,但上述2家单位逾期拒不改正。我局于2025年7月4日对上述2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告知,其仍拒不改正。我局于2025年7月23日对上述2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四)珠海筑力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珠海筑力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MW500E、91440000214401707F,地址:珠海市香洲银桦路313号4栋401房、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B栋5楼
2.法定代表人:李小军、易文权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5月28日,有工人向我局反映在清远长隆长颈鹿酒店项目做消防安装水电工程被拖欠工资的情况。经调查,清远长隆长颈鹿酒店项目总承包工程机电专业分包安装工程系由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专业分包给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将项目123号楼及地下室消防水与项目消防电工程劳务分包给珠海筑力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现该项目存在拖欠53名工人2025年2月-4月期间的工资共710720元。该事项有工人提交的投诉登记资料、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和该单位提供的盖章确认的欠薪工资表,欠薪事实清楚。
4.相关处理情况:我局于2025年6月19日向珠海筑力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作出限期责令改正指令,要求珠海筑力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限期内支付工人工资,要求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限期清偿工人工资,但上述2家单位逾期未改正。我局于2025年8月1日对上述2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告知,其仍拒不改正。我局于2025年8月22日对上述2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五)深圳市万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深圳市万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RLH2X8、91440000214401707F,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吉华路393号海发大厦201B1、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B栋5楼
2.主要负责人:刘聂成、易文权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5月份,有工人向我局反映在清远长隆长颈鹿酒店项目做电气工程被拖欠工资的情况。经调查,清远长隆长颈鹿酒店项目总承包工程机电专业分包安装工程系由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专业分包给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将项目3#、4#、6#楼及地下室电气工程劳务分包给深圳市万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该项目存在拖欠36名工人2025年1月-5月期间的工资共5033381元。该事项有工人提交的投诉登记资料、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和该单位提供的盖章确认的欠薪工资表,欠薪事实清楚。
4.相关处理情况:我局分别于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8日向深圳市万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作出限期责令改正指令,要求深圳市万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限期内支付工人工资,要求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限期清偿工人工资,但上述2家单位逾期未改正。我局于2025年8月13日对上述2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告知,其仍拒不改正。我局于2025年9月4日对上述2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六)佛山市三水区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凌宇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佛山市三水区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凌宇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193747118N、91441802MA518TRCX4,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中路4号、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清远大道23号金都大厦A座12层03号
2.主要负责人:罗庆礼、陈艳桃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4月15日,清远市清城区东域紫荆园6#、7#建设项目的4个班组工人到我局反映被拖欠工资的情况。经了解,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是佛山市三水区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该单位将该项目发包给个人胡振辉,个人胡振辉与广东凌宇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合作关系。根据佛山市三水区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资发放记录清单显示,发放工人工资时由广东凌宇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分包单位盖章确认,形成实质上的发包关系。工人提交的投诉材料证明该项目存在拖欠53名工人2023年10月-2024年1月期间的工资共2181095.58元的欠薪情况属实。
4.相关处理情况:我局于2025年5月12日对佛山市三水区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凌宇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限期责令改正指令,要求上述2家单位限期内支付工人工资,但两者逾期未支付。我局于2025年5月26日对上述2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告知,再次要求其支付工人工资和拨付人工费,但其仍拒不支付。我局于2025年6月11日对上述2家单位做出行政处理决定。
(七)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81194723310J,地址:遂溪县遂城镇中山路北、人民路东
2.主要负责人:叶思华
3.主要违法事实: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了中大印刷中星广清智谷产业园建设项目,并将项目的主体及基础、钢筋、模板、砼工、防水、挖机等工程发包给4名自然人,由该4名自然人组织相关班组工人进行施工。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计算确认上述4个班组的产值及未付工程款数额,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提供上述班组的用工台账,无法证明已足额支付该项目的工人工资。我局根据以上情况,认为该单位将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情况属实,且未对项目用工进行有效监督,我局认定该工程存在拖欠155名工人2021年9月-2024年9月期间的工资共4279535.02元。
4.相关处理情况:我局于2025年8月22日对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作出限期责令改正指令,要求其限期内支付工人工资,但其逾期未支付。我局于2025年9月2日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告知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再次要求其支付工人工资,目前该单位仍未支付。
(八)中山市承铭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中山市承铭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8E7U69Q,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翠岭路1号金华花园1区88卡
2.主要负责人:穆孝光
3.主要违法事实:源潭人社组于2024年6月17日接到程礼盛等9名工人投诉在龙源广东清远宏威陶瓷分布式光伏项目(43.77MW)施工工程项目务工被拖欠2023年7月至10月的工资共166686元。经了解,该项目系由苏州中信博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发包给中山市承铭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接到投诉后,我局多次向中山市承铭建设有限公司发出询问通知及限期改正指令,要求该单位提交相关用工台账配合核查欠薪情况,该单位虽确认存在欠薪情况,但拒绝就具体数额及支付方案作出确认,亦未委派人员配合调查。我局根据工人提供的依据认定该单位存在拖欠该项目9名工人的工资共166686元,并于2025年2月24日向该单位发出限期改正指令,要求其支付欠薪,但其逾期未支付。
4.相关处理情况:我局于2025年4月27日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告知,再次要求其支付工人工资和拨付人工费,但其仍拒不支付。我局分别于2025年6月19日和2025年7月15日对该单位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并于2025年7月17日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九)广东道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广东道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MABR0ARD70,地址:吴川市吴阳镇一路38号
2.主要负责人:黄建超
3.主要违法事实:我局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25日分批收到工人投诉反映在清远市三立高中学校新建项目务工被拖欠工资的情况。经了解,清远市三立高中学校新建项目建设单位是才梓(广东)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广东道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接到投诉后,我局组织总承包单位和班组长核对工人工资,根据工人提交的投诉资料、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工人工资表等材料,确认该单位存在拖欠杂工、瓦工、铝窗等班组116名工人2025年1月-6月期间的工资共2498072元。
4.相关处理情况:对于杂工班组的欠薪,我局于2025年6月16日向该单位发出限期改正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支付市民的工资。但该单位表示无力清偿所有工人的工资,仅支付了7人的工资,剩余32名工人工资866339元未付。我局于2025年7月7日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并于2025年7月10日将施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名单。
对于其他班组的欠薪,我局于2025年7月4日向该单位发出限期改正指令,要求其支付欠薪,但其逾期未支付。我局于2025年7月14日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告知,再次要求其支付工人工资,但其仍拒不支付。我局于2025年7月28日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2条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