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清城区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清城分局、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对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临时用地(地块三)土地复垦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审核等工作,认为复垦后的土地符合土地复垦标准及土地复垦方案要求。拟通过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
现将土地复垦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0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的土地复垦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耕保和生态修复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63-3344820
电子邮箱:qczrzyj_gfz@gdqy.gov.cn
附件:北江引水临时用地(地块三)续期区域竣工资料及专家验收意见.pdf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