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银盏单元缆车交通项目)已于2025年7月24日获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编号:4418022025004)。
通过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将银盏单元缆车交通项目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园地、林地)和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的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可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咨询,咨询电话:0763-3344020。
附件:
1、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17)
2、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17)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5年7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