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向清远市工作年限1-9年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市教[2019]55号)的要求,现对2025年达到发放年龄的曾德亨等98名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1日。
如对所公示人员审核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清城区教育局反映,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和电话:
1.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
地址: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240室
联系人:莫锦平 联系电话:0763-3331843
2.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242室
联系人:陈超杰 联系电话:0763-3333000
附件:2025年清城区达到发放年龄原民办代课教师名册表.xlsx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