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小天使幼儿园等三所幼儿园目前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其办学许可证均已到期(相关情况见下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 ,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的规定,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小天使幼儿园等三所幼儿园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到期之日起废止,其不再具备办学资质,不得利用该办学许可证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幼儿园自行组织清算,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幼儿园情况表: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