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远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清城区共118位同志通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姓名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20号)
邮政编码:511515 联系人:黄老师/邹老师
联系电话:3363213
2.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清远市静福路23号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12室)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文婧
联系电话:3382510
3.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清城区区府大楼240)
邮政编码:511500 联系人:莫锦平
联系电话:3331843
附件1:2024年度清远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清城区).xls
附件2:2024年度高级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清城区).doc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