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解决清远御溪谷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清自然资发〔2024〕18 号)等有关规定,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组织编制了《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清远御溪谷项目)》。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将上述方案调整地块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一、 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26日,共30天。
二、 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上述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可以向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咨询或提出。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六号区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空间规划组(509室)
联系电话:0763-3344020
特此公示。
附件:清城区凤城街道调入、调出地块优化前后“三区三线”划定图
附件:清城区凤城街道调入、调出地块优化前后“三区三线”划定图.pdf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