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现将2025年第一批5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和1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公布:
一、5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
(一)清远市鸿之海欣茂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清远市鸿之海欣茂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1HDCH0D,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新庄长冲S253线毅力工业城第一号商贸城首层A021号
2.法定代表人:彭铭钊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月,我局收到关于对清远市鸿之海欣茂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劳动报酬62580元的投诉。经查,该公司违法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我局于2025年1月24日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限期内支付所拖欠的劳动报酬,但其逾期拒不改正。
4.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2月12日,我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清城人社监字〔2025〕第66号);2025年2月27日,我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清城人社监字〔2025〕第66号),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二)广东归然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广东归然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Y0CA37,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一路10号山灵数码A栋D168
2.法定代表人:陈萍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月,我局收到关于对碧桂园半岛壹号33#、34#号楼开荒保洁工程拖欠工人劳动报酬的投诉。经查,广东归然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碧桂园半岛壹号33#、34#号楼开荒保洁工程,后将该工程分包给个人王清松,王清松外聘邹玉雯班组进行保洁工作,并发生拖欠15名工人88000元工资的情况,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我局于2025年1月21日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限期内清偿所拖欠的劳动报酬,但其逾期拒不改正。
4.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2月12日,我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清城人社监字〔2025〕第39号);2025年3月7日,我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清城人社监字〔2025〕第39号),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三)广州旭日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广州旭日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JTKR89,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夏北中路11号208室之一
2.法定代表人:陈克
3.主要违法事实:广州旭日建设有限公司承接清远市清城区实地蔷薇熙岸项目,将该项目(二标段)劳务工程发包给广州盛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州盛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确认拖欠清远市清城区实地蔷薇熙岸项目中外墙抹灰班组、内墙抹灰班组、砌砖班组、钢筋班组、砼工班组、木工班组、零星工程班组共119名工人工资共2372649.81元,经我局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经我局处理后,广州盛况仅支付部分工人工资,仍有109名工人1936801.89元未支付。广州旭日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广州盛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所拖欠的工人工资先行清偿。我局于2025年1月27日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限期内清偿所拖欠的劳动报酬,但其逾期拒不改正。
4.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2月14日,我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清城人社监字〔2025〕第12号);2025年3月3日,我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清城人社监字〔2025〕第12号),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四)湖南拓维建设有限公司、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湖南拓维建设有限公司、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MA4Q9JN64P、91640000227684750R,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与环府路交叉口东北角皇城御园二期3栋410号、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2.法定代表人:唐军平、李坤
3.主要违法事实: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华能(清远)高新区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全厂建筑及安装工程项目,将该项目附属生产工程(化水区)建筑劳务施工工程项目分包给湖南拓维建设有限公司,现时该工程存在73名工人被拖欠工资共1497279.3元的情况。我局于2025年1月20日向以上两家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湖南拓维建设有限公司限期内支付工人工资,并责令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在分包公司逾期未支付的情况下需要负清偿责任,但该两家公司逾期未改正。
4.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3月5日,我局依法向以上两家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清城人社监字〔2025〕第72号),若逾期仍拒不改正,我局将对该两家公司做出行政处理决定。
(五)清远市蒂模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蒂模餐吧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清远市蒂模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蒂模餐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5GY9599、92441802MA55EABM4J,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12号维港新天地花园1号楼首层商铺5-2、6-2、10-2、11-2、12-3、17-2号(一址多照)、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12号维港新天地花园2号楼首层商铺1-1、2-2-16、17-1号
2.主要负责人:阮豪、梁紫丹、李清华、黄家安、沈能杰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月14日,我局收到关于对清远市蒂模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及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蒂模餐吧拖欠员工劳动报酬的投诉。我局向该两家公司发出询问通知,要求其配合我局调查,两家公司以股东内部协商不成功为由拒不支付工人工资。我局于2025年1月23日向以上两家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限期内支付所拖欠的劳动报酬,但其逾期拒不改正。
4.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2月24日,我局依法向以上两家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清城人社监字〔2025〕第64号)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清城人社监列告字〔2025〕第64号);2025年3月10日,我局向该两家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清城人社监字〔2025〕第64号)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清城人社监列决字〔2025〕第64号),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和失信联合惩戒决定。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条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