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14号)等规定,对超期未验收的增减挂钩项目进行清查,其中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飞来峡镇旧岭村项目区列入清理范围,现将该撤销项目复垦方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时间、批准机关
2025年2月19日,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关于撤销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飞来峡镇旧岭村等25个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的通知》(清自然资管制函〔2025〕2号)。
二、项目区地块情况
项目共涉及25个拆旧地块,拆旧地块总面积共484.67亩,拟复垦为农用地484.67亩(耕地81.66亩),土地权属为飞来峡镇竹园村、银地村、文洞村、石颈村、社岗村、旧岭村、黄口村、黄洞村、横石社区、禾仓村、高田社区、独树村。
三、撤销复垦方案主要原因
省系统项目名称“飞来峡镇旧岭村项目区”,已变更为飞来峡镇社岗村项目区,且已完成项目立项、复垦验收和建新区实施规划。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