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清城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根据《清远市承接省级“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等补偿费用标准的拟定、批准并公布实施”管理事项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起草了《清远市清城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20日,为期30天。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清远市清城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
电子邮箱:qczrzyj_gzz@gdqy.gov.cn;
联系人:王怡;联系电话:0763-3665683。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