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2024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清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效
清城区司法局在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通报表扬;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经验获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肯定,分别在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现场介绍推广;清城区社区矫正中心被广东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连续3年在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工作中获优秀等次;成立清远市首个“法援护苗”工作站;成立清城区公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清城区外卖配送行业劳动者法律援助站;首次启动巡回行政复议听证会并创新开展“上门式”巡回听证,以巡回听证、调解、源头治理三种模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采用社区+人民调解+行业协会+法院+行政部门的联动方式化解物业纠纷成效显著;建立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室——“黄俊斌调解工作室”。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清城区坚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高规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团长的清城区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组建镇(街道)级宣讲团8个,8月至今全区开展专题宣传宣讲活动430场,参与群众8.1万人次。充分发挥“理进万家 声动清城”理论政策宣讲志愿服务品牌作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大榕树下的小讲堂”“街角小讲堂”“乡村大喇叭”等载体平台,以“理论+文艺”“理论+故事”等形式,积极发动各领域、各行业宣讲队伍深入群众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其中,开展“理进万家 声动清城”宣讲活动550场次。
2.抓实走深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立足清城实际,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开展常态化学习,制定印发了《清城区2024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内容,纳入清城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指导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深入学习各项法规政策开展专题学习。清城区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依法治区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清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压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全部完成书面述法,凤城街道、区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人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持续推进述法工作全覆盖。
(二)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力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今年以来适用减轻处罚案件174宗。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根据省、市、区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方案,我区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推进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并牵头推进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2024年以来,清城区执法单位制定涉企“综合查一次”检查清单109份,实施涉企“综合查一次”155次。二是扎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清城区司法局调整内设机构,单独设置法治督察股,并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牌子,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三是聚焦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制定《清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实现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防止行政执法违法违规、畸轻畸重、逐利执法等行为侵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清城区25个上线行政执法单位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理案件14055宗,平台办案量占执法案件总数94.41%。
2.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区建有19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驻所调解室、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共有调解员1156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人民调解案件2779件,调处成功2739件,成功率98.56%。其中,全区8个驻所调解室共调处派出所出警处置后移交的各类矛盾纠纷1297件,调处成功1289件,成功率99.38%。此外,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共收案1031件,其中调解成功520件。二是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推进了清远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清城区公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清远市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其中,清远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婚调+”工作模式,以化解家事纠纷、防范婚姻家庭纠纷激化为重点,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服务,取得一定成效。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6宗,调解成功5宗,成功率83.33%。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按要求将行政复议法作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法重要内容,并按时完成对行政复议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培训。开展行政复议宣传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提高行政复议首选率。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创新开展“上门式”巡回听证,灵活选择听证地点,确保当事人能够便捷地参与听证,并注重延伸巡回听证宽度深度,强化释法说理作用。四是普法工作取得新突破。深入推进“法律七进”,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1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两万余册,受教育干部群众3万余人,解答法律咨询478人次。推动民法典宣传进校园工作,全区113所学校18万余名师生,利用国旗下的讲话、班会、早读等方式加大民法典学习力度,营造和谐法治校园的浓厚氛围。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和普法志愿者、社工到校给学生开展预防学生欺凌、防性侵、反诈等法治教育大讲堂活动,累计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15场次,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活动24场次。
3.坚持崇法善治,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4年对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4份。审查了《清城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二是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对《关于开展清远市高新区建设四路局部污水管道维修工程并解决经费的请示》等603份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其中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共200项。三是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清城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4.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一是持续推动基层政务服务综合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持续深化“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加快推动东城街道和龙塘镇综合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整合提升洲心、横荷两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软硬件设备设施,优化升级窗口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清城区“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业务办理量为112655宗,服务用户人数为36702人。二是打造区级优质政务服务阵地。上线清远市县区首个“粤省事·清诚办”小程序,实现31项高频事项“指尖办”服务。试点上线高龄津贴事项“免申即享”服务,由“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探索“窗口无否决权”工作机制落地执行,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效能。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提高
个别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对法治政府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认识不够深入,缺乏对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自觉性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二)行政执法水平亟待提升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想要快速“锁定”违法行为,不仅需要熟读法律规定,还要有深刻的理解认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但目前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整体不高,法学背景人员较少,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
(三)法治政府建设公众参与欠佳
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程度和广度还有待提高。深入群众听取呼声,让群众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能够有效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社会监督。一些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行为缺乏公众的有效参与和监督,导致决策、执法等行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受到影响。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2025年,清城区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解放思想、创新求变。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用高水平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助推行政执法单位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方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三)加强法治力量建设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深入持续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增强法治队伍力量和执法队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