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关于印发〈清城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经审核,现对我镇2025年1月宅基地审批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清城区源潭镇2025年1月宅基地审批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