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21〕164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2019〕7号)和《水利部运行管理司河湖管理司信息中心关于抓紧开展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上图的通知》(运管函〔2024〕4号),要求所有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工程抓紧开展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以下简称“划界”),划界成果利用“全国水利一张图”上图。银盏水库原设计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发电、供水等综合利用的重要中型水库工程,该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于2022年4月完成划定工作。
随着银盏水电站退出和饮用水源取水口关闭,银盏水库将仅保留防洪及灌溉任务。为复核上一阶段银盏水库划界成果的合理性,我局组织完成了清城区银盏水库划界修正工作。现就《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报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2月1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反馈意见:
一、来函请寄:清远市清城区下廓二街158号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收(邮编:511599,请在信封上注明《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报告》字样)。
二、电子邮件:qcns110@126.com。
三、联系电话:0763-3939110,传真:3939104。
附件:1.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报告.pdf
2.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图.zip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