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城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清城农〔2020〕100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区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经相关镇审核推荐、实地核查、综合评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等程序,拟同意清远市集美村生态旅游度假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候选企业(第二批)。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实名向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料。联系电话:0763-3939056,电子邮箱:qcny_jgg@gdqy.gov.cn。
附件:2024年清城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候选企业名单(第二批)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