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王品柚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琦):
本委受理申请人纪磊与被申请人杭州王品柚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城劳人仲案字[2025]42号)。
申请人纪磊向你单位杭州王品柚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的仲裁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个月工资120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辞退经济补偿6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差旅住宿费2863元;
4、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2000元;
5、裁决被申请人补缴2024年7-9月社保。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3月11日15时00分在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花园6号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3-3939077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花园6号二楼(原清城区地税办公室)
清远市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