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及《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向泽鹏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搭建建筑物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5年1月8日上午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中恒星月湾花园一期1#首层(横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1月7日下午5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报名;
2.旁听人员请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入场,听证开始后不得入场。
联系人:刘权志
联系电话:0763-3371208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中恒星月湾花园一期1#首层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