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清自然资发〔2024〕18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新马乡村振兴样板区新马电排站扩容改造工程、广清高速养护区项目)》(以下简称“落实使用情况表”)方案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本次编制落实使用情况表主要为满足广清高速养护区项目(区域性交通类)和新马电排站扩容改造工程(城乡排水类)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求。其中广清高速养护区项目选址位于龙塘镇,临近广清高速,建成后有助于开展广清高速日常的维护及应急工作;新马电排站扩容改造项目位于源潭镇,基于新马电排站现址而建,建成后将与电排站现址连片布局使用,且周边交通便利,利于缩短项目工期,尽快完成工程建设,提升电排站的防洪排涝能力。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3.0682公顷,共3个落实地块。落实方向为:将原规划为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公路用地、水工设施用地)的3.0682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排水用地)。
三、公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7日,共5个自然日。公示期间,相关意见可以向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咨询或提出。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六号区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空间规划组(509室)
联系电话:0763-3344020
邮箱:gb3344020@163.com
附件: 1.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jpg
2.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jpg
3.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2、LS03).jpg
4.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2、LS03).jpg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