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清城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规范非煤矿山开采和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关于印发<清城区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依法关闭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精豪新型建材厂、羊城铁路石材(清远)有限公司等2家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的非煤矿山,现予以公告。
矿山关闭后原矿山采矿权人仍需履行生态修复、安全管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定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清城区关闭矿山企业名单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