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我局拟同意清远市实验幼儿园医务室的变更诊疗科目申请,现予以公示:
名 称:清远市实验幼儿园医务室
类 别:医务室
执业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4号
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增加:儿科)
法定代表人:刘婉芬
主要负责人:刘欢
特此公示
公示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清城区卫生健康局页面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清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联系。
联系电话:0763-3930012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