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乐广高速公路南行源潭服务区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乐广高速公路南行源潭服务区项目)
二、公示类型:草案公示(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共10天
四、意见反馈方式: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录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查询或直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组(高新区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09室,电话0763-3344020)咨询。
特此公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