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现将2024年第三批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一、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
(一)清远市鑫洋服饰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清远市鑫洋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D8C7JW5U,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塘基管理区塘基村63号6层
2.法定代表人:吴雪娇
3.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4月25日,我局收到工人现场反映清远市鑫洋服饰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我局分别于2024年5月15日、5月27日向该用人单位发出调查询问通知和限期责令改正,但均无人前来配合调查。
4.相关处理情况:我局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作出认定该用人单位拖欠69名工人工资共579091.4元,并于2024年7月5日依法对其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2024年8月9日依法对其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二)清远市清城区横荷玛思特酒吧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清远市清城区横荷玛思特酒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802MA56KP8939,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人民四路清远市中汽南方国际汽车城自编4-4号首层(非住宅)
2.法定代表人:郭勇珠
3.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6月下旬,陆续有工人电话或现场到我局反映清远市清城区横荷玛思特酒吧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我局致电该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其表示确有部分工人工资未结清,我局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到我局接收调查询问。2024年7月24日,该用人单位向我局提交一份盖章确认的欠薪工资表,涉及67名员工共478882元,我局于2024年7月25日向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限期内支付所拖欠的劳动报酬,但其逾期拒不改正。
4.相关处理情况:2024年7月25日我局依法对其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我局于2024年8月12日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三)清远清城南城医院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清远清城南城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1802MJM350069Q,地址:清远市新城七号区滨江路28号
2.法定代表人:钟林清
3.主要违法事实:我局于2024年7月5日收到网民留言反映清远清城南城医院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我局于当日向该用人单位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携带相关资料配合我局调查。经我局调查,该用人单位确认拖欠3名员工工资共25631元。我局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7月31日向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限期内支付所拖欠的劳动报酬,但其逾期拒不改正。
4.相关处理情况:2024年8月7日我局依法对其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我局于2024年8月19日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