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银盏林场,区直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39号)和《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相关规定,现将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清远至省职教城段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公告如下:
自即日起,在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清远至省职教城段铁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起止里程为DK67+610~DK87+347.2),并埋设标桩标牌。广州至清远城际清远至省职教城段铁路为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城际铁路,适用高速铁路技术标准和运营规章,广州至清远城际清远至省职教城段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范围区段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如下:
一、DK67+610~DK76+370和DK77+300~DK87+347.2段属城市市区段,安全保护区范围按10米控制;
二、DK76+370~DK76+628和DK76+848~DK77+300段属隧道段,安全保护区范围按隧道上方中心线外两侧各50米控制;
三、DK76+628~DK76+848段属清远东半地下车站,安全保护区范围按地下车站结构外沿线外侧起向外50米控制。
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广州至清远城际清远至省职教城段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及城际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