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清农农〔2021〕264号)有关要求,经区内农业企业自主申报,镇街审核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和监测企业进行了申报(监测)资料初步审核、征求区直有关单位意见等程序,拟推荐清远市粤明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申报2023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并建议保留清远市鹏兴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资格,取消广生(清远)农牧有限公司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清城区农业农村局反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部门:清城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
电 话:0763-3939056 传真:0763-3939057
电子邮箱:qcny_jgg@gdqy.gov.cn
清城区申报2023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监测企业名单
一、拟推荐申报企业
1.清远市粤明食品有限公司
2.百粤优鲜(清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广东华饮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清远市鼎盛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5.清远市景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6.广东广生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监测企业
1.清远市鹏兴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建议保留资格)
2.广生(清远)农牧有限公司(建议取消资格)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