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4日至10月31日,佛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4日,佛冈县委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公开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为加强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对佛冈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3年4月8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集中整改工作作出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局党组印发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佛冈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分工,由局党组带头整改,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尽其责、主动担当,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局面。2023年4月18日,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邝文浩亲自任组长,率先垂范,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我局党组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3大方面9项21个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每周向巡察办报整改台账,扎实做好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截至2023年6月21日,已完成问题整改21个。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
原因分析:在政治上,对上级决策部署理解不透,导致行动上有偏差;在思想上,对理论学习不重视,理论学习内容掌握不牢。
1.关于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会前学习)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理论学习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在5月12日制定了《清城区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计划》;6月16日制定了2023年度党组“第一议题”计划安排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二是集中整改期间,我局党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原文《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及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做到按计划严格贯彻落实学习教育。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2.关于未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及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在5月12日制定了《清城区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计划》;6月16日制定了2023年度党组“第一议题”计划安排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二是集中整改期间,我局党组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工作部署2场次,做到有计划有落实。三是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结合时事政策及时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研究部署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农村工作,切实把有关部署落实到我局具体业务工作研究决策实施上。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3.关于对乡村振兴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讨论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结合时事政策及时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研究部署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农村工作,切实把有关部署落实到我局具体业务工作研究决策实施上。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4.关于党组会议记录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该问题在八届区委第一轮巡察中已经指出,截至2022年11月,局办公室已经根据党组会议实际情况补全了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期间缺失的会议记录。二是集中整改期间,局办公室通过各种努力,找回了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间党组会议原始记录本。三是在八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已对局办公室提出批评意见,分管领导已对档案管理有关人员作出批评教育。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5.关于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加强对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指导,制定了《清城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削坡建房隐患点实施网格化管理。二是制定了清城区在册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网格化人员信息表,落实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四位一体”共管责任体系,集中整改期间内共巡查150户次。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完成了对未在册削坡建房风险点的排查,并根据风险点情况向区财政局提请资金。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根据近期强对流天气实际,向镇(街)、村(居)派发了800份削坡建房风险点防灾避险知识小册子,发放至隐患点产权人手中,加强了防灾避险知识学习。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二)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
原因分析:在行动上,履行政府职能部门职责不到位;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落实不严实,具体工作落实监管不严。
6.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规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2023年6月21日我局重新修订了《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审批管理。二是主动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我区的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并联合转发了《清远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补助资金拨付工作流程。三是加强与镇(街)工作沟通,掌握2022年危房改造项目进度,并在符合方案要求的进度阶段下及时支付发放中央补助资金,落实好加快资金划拨的要求。四是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让财务人员参加清城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等,加强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知识教育培训。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7.关于危房改造工程涉嫌虚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在2023年6月20日制定了《2023-2025年清城区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方案》,部署对2018年度至今的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回头看”。二是我局对巡察发现存疑的改造户进行分类分解,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及人员成立城乡建设工作检查小组,并到涉及问题现场核实了解情况。集中整改期间,我局有关工作人员走访了巡察反馈意见中的危房改造户,根据其一户一档《工程预算清单》和实际改造逐一核实情况,要求各街镇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一户一档”整理规范,做好2023年度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三是集中整改期间,我局到镇(街)督促指导危房改造工作业务4次,要求镇(街)加强监测,做好房屋安全维护工作,巩固改造成果。四是由分管领导对工作业务股室负责人和具体业务负责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落实工作,做好整改。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8.关于危房改造涉嫌造假、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在2023年6月20日制定了《2023-2025年清城区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方案》,部署对2018年度至今的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回头看”。二是我局对巡察发现存疑的改造户进行分类分解,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及人员成立城乡建设工作检查小组,并到涉及问题现场核实了解情况。集中整改期间,针对巡察发现“一户一档”照片存错其他改造户的问题,我局已督促镇(街)修改;同时,实地走访了“一户一档”中危房改造户的住房,其房屋经改造无相关安全问题,符合危房改造工作要求。三是由分管领导对工作业务股室负责人和具体业务负责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落实工作,做好整改。四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各镇(街)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指导,2023年5月29日我局制作了《清城区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制作指南》及《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指南》,并发到各镇(街),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对镇(街)进行培训。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9.关于“一户一档”资料归档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整改期间,我局有关工作人员逐户核查石角镇2018年以来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材料,提醒石角镇继续严格按照“一户一档”整理规范,做好2023年度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核查源潭镇的“一户一档”资料,发现问题3处,督促源潭镇进一步规范资料,通过补充完善材料完成整改3处。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各镇(街)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指导,2023年5月29日我局制作了《清城区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制作指南》及《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指南》,并发到各镇(街),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对镇(街)进行培训。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10.没有房屋综合评定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整改期间,我局有关工作人员核查了石角镇2018年以来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材料,提醒石角镇继续严格按照“一户一档”整理规范,做好2023年度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核查源潭镇的“一户一档”资料,核查发现问题3处,督促源潭镇进一步规范资料,通过补充完善材料完成整改3处。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各镇(街)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指导,2023年5月29日我局制作了《清城区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制作指南》及《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指南》,并发到各镇(街),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对镇(街)进行培训。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11.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未严格执行民主评议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整改期间,针对巡察指出问题,我局有关工作人员核查了石角镇2018年以来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材料,核实危房改造工作流程,督促石角镇进一步规范资料,要求严格按照“一户一档”整理规范,做好2023年度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各镇(街)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指导,2023年5月29日我局制作了《清城区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制作指南》及《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指南》,并发到各镇(街),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对镇(街)进行培训。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12.改造方式与实际建设不相符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对巡察发现存疑的改造户进行分类分解,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技术力量及人员成立检查小组,将到现场核实了解情况。集中整改期间,我局有关工作人员实地查访了改造户的住房,经核查了解,该户主为2019年危房改造对象。其房屋于2019年经鉴定为C级危房,为保障其住房安全向上级住建部门申请危房改造,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后由于其亲属认为原房屋无修缮价值,决定出资补助该户主进行拆除重建,重建后的房屋高一层,面积为60平方米。各级综合验收后,依照危房改造相关政策下拨奖补资金。改造后至今,该户主一直居住在重建后的房屋,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各镇(街)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指导,2023年5月29日我局制作了《清城区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制作指南》及《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指南》,并发到各镇(街),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对镇(街)进行培训。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13.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加强对涉乡村振兴资金有关业务工作的政策、方案的研究,主动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并联合转发了《清远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补助资金拨付工作流程,提前做好资金申请计划,同时压实各镇(街)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经复核各街镇支付凭证,2022年以前完成的整治任务各街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完成末端支付。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14.关于建设工程量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反馈意见,我局要求各街镇会同设计单位对风险点设计图纸进行复核。集中整改期间,已对源潭镇2020-2021年、飞来峡镇2022年的风险点设计图纸复核完毕,并已完善竣工图。二是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防止财政资金流失,我局要求各镇(街)将高、极高风险的削坡建房风险点工程量造价送财政审核。2023年5月10日,源潭镇已完善2021年风险点相关结算材料送区财政局审核;2023年5月30日,飞来峡将2021年风险点结算材料送财政进行初审,最终结算价将以经财政审核结果为准。三是通过现场核查,对发现施工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未及时完善相关设计变更手续的,已要求飞来峡镇迅速联系施工单位联合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四是集中整改期间,我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进行风险点验收工作,对发现的整治质量不高,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街镇迅速组织现场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15.关于“一户一档”资料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23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一户一档”资料进行“回头看”。集中整改期间,已对石角镇、龙塘镇风险点“一户一档”资金进行复核,并要求镇(街)安排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同时将完整的“一户一档”资料扫描归档。二是为认真落实削坡建房巡检工作,制定了削坡建房风险点网格化人员信息表,由各镇(街)安排专人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责任,2个月内共巡查150户次。三是我局印发了“一户一档”文件模板,并于2023年5月12日组织各街镇学习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一户一档”整理,规范档案管理归档。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16.关于验收资料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23日至25日,我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查了风险点,发现“一户一档”存在的资料不完善、设计方案未及时变更等共性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要求各街镇完善档案资料和组织现场整改。各街镇将在2023年7月底前通过组织设计单位对现场进行复核、完善竣工图等手段完成问题整改。二是集中整改期间,我局对源潭镇、飞来峡镇2021年发现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一户一档”资料进行复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源潭镇2021年发现的削坡建房风险点的档案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已报送区财政局进行审核;飞来峡镇2021年发现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的档案问题已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并报送区财政局审核。三是我局印发了“一户一档”文件模板,并于2023年5月12日组织各街镇学习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一户一档”整理,规范档案管理归档。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17.关于削坡建房工程监督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0日,我局会同石角镇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设计单位,对石角镇的风险点进行检查,要求石角镇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对石角镇群众反映的排水沟风险点问题,已要求石角镇将风险点排水沟加宽、加长,目前已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2023年5月23日至25日,我局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已竣工风险点进行验收,并对街镇竣工验收手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为加强我区农村建筑管理、施工人员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村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中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常见问题等知识,提高乡村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我局要求各街镇收集2023年乡村工匠培训人员名单,目前,全区共收集参加乡村工匠培训预报名人员42名。我局与相关专业培训机构协商开展第一期清城区乡村工匠培训班,计划年内完成100名工匠培训。四是2023年5月23日,我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巡查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对2022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进质量安全“回头看”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共巡查削坡建房风险点。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18.关于履职缺位,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要求各街镇加强普查认定力度,按照“应保尽保、能保则保”的原则,进一步查漏补缺。同时,对洄澜胜庙、镇龙古庙、下寮碉堡三处历史建筑已建立了台账清单,并要求镇(街)加强巡查。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三)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存在的问题
原因分析: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完善,不能严密防范监管漏洞;在执行落实上不严实,对具体业务工作研究少,指导少,对于工作监管不严。
19.关于划拨危房改造补助款未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场次,做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二是2023年6月21日我局重新修订了《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危房改造补助款的监管和审批。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20.关于划拨削坡建房整治资金未经集体民主决策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场次,做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二是2023年6月21日我局重新修订了《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削坡建房整治资金的监管和审批。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21.关于危房改造验收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整改期间,我局已实地走访核查两户危房改造户的住房,经核查了解这两户改造户目前均有住房居住,住房已得到保障;二是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2023年5月29日我局制定了《2023-2025年清城区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方案》,部署对2018年度至今的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回头看”。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三、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一)持续用力,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执行好落实好;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策部署在实际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作风。
(三)立足实际,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把握好巡察整改的契机,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665120;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恒利大厦508室,邮政编码511500;电子邮箱:qcqjsj@163.com。